骊山景区荣获全省森林公园“先进管理单位”称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回顾总结三十年来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及森林旅游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森林公园管理、发展和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5月7日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旅游局召开了全省森林旅游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我省近年来森林旅游所取得的成绩,明确了我省今后森林旅游发展的新目标,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会上省林业厅授予西安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等6家单位为“省级文明森林公园”的称号。同时,授予西安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等11个单位为“陕西省森林公园先进管理单位” 的称号,表彰了全省森林旅游先进个人22名,先进管理工作者23名。省林业厅厅长李三原、省旅游局局长杨忠武分别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