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骊山景区对《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标志着该条例已经进入省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立法程序,步入出台实施的轨道。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4月24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尊法、林业厅副厅长党双忍一行来骊山国家森林公园对《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处长田文平主持。区人大副主任刘社权、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邢皓、副主任王权宏,以及省人大法制委、林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视察了骊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情况,听取了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邢皓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公园管理等8个方面做了汇报,调研组对骊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省人大法制委、林业厅及区人大、区农林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对《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修改意见。
调研组一行视察骊山景区上善湖
调研组一行视察骊山景区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