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山国家森林公园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从近日召开的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临潼区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010年以来,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了岗位、窗口文明竞赛活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实现了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始终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当作森林公园管理服务的第一要务来抓,在完善基础建设的同时,依法经营,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推行定岗定责,要求统一着装、亮牌上岗,坚持做到服务热情、礼貌用语、有问必答,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此外,还设立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景区简介、游客须知、景区导游图等,成立专业讲解人员为游客服务,并建立监督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公园各职能部门的文明意识和服务质量。
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